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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与税收同行”宣传专刊
作者:大港集团  发布时间:2009/6/22

 

编者按:在大港纺织集团的发展过程中,诚信税收是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。大港纺织集团与税务部门始终保持了较好的工作关系,既做到诚信,又体现和谐,特别是在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后,税务部门会主动、及时地进行辅导,使我们掌握、了解政策,按政策规定办事,尤其是当我们在具体工作中碰到问题时,税务部门都会及时解答相关政策,指导具体工作。与此同时,我们在实际工作中,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,使税务部门了解我们的执行政策和税源的情况。这样,企业与税务部门建立了和谐税收和诚信税收的良性互动关系,它不仅仅是企业和税务部门一种自觉约定的责任,也是一种义务。

关于诚信税收与企业发展的几点思考

大港纺织集团建立社会主义诚信税收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,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,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2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指出:“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应该是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。”而这一切都以诚信道德为基础,我们要建立诚信税收,必须要把诚信作为铺路石,营造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良好的税收环境。为此,做好诚信税收的建设工作是相当必要的。

大港纺织集团一贯恪守“质量取胜,信誉为本”的企业文化。从大港纺织集团的发展历程来看,始终把诚信放在首位,推进了企业的健康、有序发展。同时,企业还正确处理好企业发展与依法纳税的关系,处理好税企关系,真正把诚信税收落实在实际工作之中,使企业在发展的同时,不断回报社会。一、诚信税收,是企业应有的一种责任;诚信纳税,是每个企业应具备的道德标准。它既是一种社会的公德,也是企业贡献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。从这个层面上讲,每个企业作为组成社会的细胞,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依法纳税,同时必须要做到诚信。如果企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,偷税、骗税、甚至抗税,最终将得不偿失。作为一个企业,无论是经营和纳税都要讲求诚信,没有诚信的企业也不可能稳定、持续、健康地成长,大港纺织集团十多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:只有诚信才能促进企业的发展,只有诚信才能得到社会的肯定,只有诚信才能得到同行的认同。它不仅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,也是企业必须具备的一个经营理念。无论是从价值取向还是效用取向的角度,讲诚信,守信用,将成为市场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。因此,大港纺织集团将诚信视为企业的立身之本和文化之源。多次荣获“市质量信用(诚信)企业”、“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”等。对于大港纺织集团而言,诚信纳税不仅体现在实实在在的依法纳税上,更是要做到账目真实,收入成本及时准确入账,不设账外账,申报税款及时准确、按时纳税等,更重要的是把责任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,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诚信意识首先是对法律、法规的尊重、遵守和履行,使诚信税收在企业的日常工作中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。二、诚信税收,是企业发展的一个前提,诚信税收从社会角度讲,税务部门的依法征税与纳税人的依法纳税,构成了诚信税收的两大主体。一方面税务部门要依法行政,诚信征税,另一方面,企业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及时交税,诚信纳税,这样才能营造全社会诚信税收的氛围。多年来,由于诚信税收的建立,使大港纺织集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,2008集团实现销售收入192999.24万元,同比增长13.7,利润9277.87万元,同比增长20.66,利税15038.15万元,同比增长22%,自营出口创汇12394万美元,同比增长14.97连续五年荣获湖州市明星企业称号,2007年度还荣获湖州进出口贸易先进企业第一名,纳税超千万元企业等荣誉称号。这不仅为国家做出了一定的贡献,而且也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。三.诚信税收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。我们今天提倡的诚信税收,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遵纪守法,依法行政的行事规则,诚信税收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意义和作用十分重要。因为它不仅反映在一个社会层面,而且反映在人们的心理层面,对建立和谐税收和和谐社会是至关重要的。企业是市场的主体、社会的细胞、财富的创造者,追求利润、规避风险是其首要的任务,遵守规则、奉献社会是其应尽的义务。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,必须考虑到政府导向和公众利益,在遵守法律法规、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谋求发展,并取之于社会、还之于社会,努力为社会分担一部分责任。

大港纺织集团先后出资200万元修建了大港小学,解决了当地村民和外来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;通过湖州市慈善总会累计捐资500万元;“光彩助学基金”资助10余名大学生完成大学学业等。对本村村民,减免农户的上交款、合作医疗款、自来水费,农村子女考上大学能享受1000元奖励,老年人每年享受360元的生活补贴等,使群众直接得到了实惠。

2007年,大港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大港纺织集团又从公司财政中拿出2000多万元作为专项资金。经过半年时间的紧张建设,目前大港村已经基本完成了2个省级小康示范中心村和整治改造3个农居点的改造建设工作。经过建设,目前大港村内河道净化率、民宅白化率、道路硬化率、村庄亮化率、卫生洁化率均达到100%;村庄绿化率达30%。小桥流水与亭台楼阁相映成辉,白墙黛瓦与绿树碧草交相辉映,建设后的大港村村庄环境优美、服务设施齐全,基本符合省级小康示范中心村标准。新农村建设,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,提高了村民的生活品质,激发了村民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积极性,为统筹城乡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。

大港纺织集团创业十几年来,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,依法纳税,反哺社会,连续多年成为湖州市纳税大户,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成为诚信税收的执行者和得益者。税务部门依法征税、依法行政,是国家赋予其应有的职责。双方按照政策规定,依法纳税,依法征税,才能共同构建社会和谐。为此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和谐的税企关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。税务部门不但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,更重要的是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总之,大港纺织集团在今后的发展中,将继续以“诚信为本”的经营理念,围绕企业更健康、团队更和谐、结构更合理、技术更进步、环境更优化、效益更提高的发展思路,不断推进诚信税收的建设,不断营造税企和谐的环境,不断为社会贡献一份应有的责任,用自己的诚信创造企业美好的未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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